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建廣播電視大學寧德分校教學樓架空層至四層、舊辦公樓二至五層、宿舍樓三至五層房屋及配套操場叁年租賃使用權(quán)轉(zhuǎn)讓,租賃期限均為3年,租金按年支付,年租金掛牌價如下:
序 號 |
標的 |
使用面積 |
年租金掛牌價(元) |
競價保證金 (元) |
1 |
福建廣播電視大學寧德分校教學樓架空層至四層、舊辦公樓二至五層、宿舍樓三至五層房屋及配套操場叁年租賃使用權(quán) |
3864㎡,另配套操場3075㎡ |
826,900.00 |
250,000.00 |
二、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承租人必須為具有辦學資質(zhì)的法人單位。
2、租用場所只能用于承租人舉辦初高中階段全日制教育,不得用于其他階段和培訓等其他教育或教育以外的業(yè)務。
3、教學樓在假期、周末、晚上時間和出租人組織考試期間歸出租人使用。
4、租賃期內(nèi),若電大辦學規(guī)模擴大或舊辦公樓拆遷、改造需要終止協(xié)議,必須提前三個月告知承租方,并將提前收取的相應期限租金退還承租方,電大不負責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競價方式:本次競價采用密封式報價加電子競價的公開交易方式,按照“同等條件,原承租方優(yōu)先,價高者得”的原則,以最高報價者確定為承租方。
四、標的競租保證金匯入指定帳戶(標的競租保證金匯入指定帳戶(開戶名稱:寧德市有信產(chǎn)權(quán)交易服務有限公司,開戶銀行:建行寧德分行福寧支行,開戶賬號:35001688141052500864)。
五、公告期限: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25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至2015年11月27日,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六、看樣、報名、繳納競租保證金時間截止至2015年8月25日下午17時
七、咨詢電話:0593-2292676
聯(lián)系人:陳先生
地址:寧德市東僑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塔山路三棟一號
寧德市有信產(chǎn)權(quán)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