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請
本公司受 福建鸞城城鎮(zhèn)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委托,對 飛鸞城鎮(zhèn)綜合污水處理廠—臨時用水工程 的下述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現(xiàn)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提交密封的響應文件。
1、磋商編號:TYJCS-[2024]-022;
2、磋商項目名稱、數(shù)量、技術規(guī)格、預算:詳見附后《磋商項目一覽表》;
3、磋商文件購買(辦理報名手續(xù))時間:[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節(jié)假日除外)北京時間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
參加本項目各合同包的供應商須辦理報名手續(xù):本地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的須到本公司辦理報名手續(xù);異地供應商購買采購文件的將《領取磋商文件登記表》表格格式填寫并加蓋公章后送達、郵寄至本公司或原件掃描后發(fā)送至本公司郵箱(1664394769@qq.com)。且購買招標文件時的公司名稱應與投標時的公司名稱一致。未辦理報名手續(xù)的不予以書面變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標。
4、磋商文件售價200元人民幣(電子文檔或紙質(zhì)文檔),如需郵寄另加50元人民幣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
5、磋商文件領取地點:寧德市東僑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閩東中路17號天安世家B棟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6、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地點:響應文件應于[2024年6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時間)之前提交到[寧德市東僑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閩東中路17號天安世家B棟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大廳)],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7、磋商時間:[2024年6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時間);磋商地點:寧德市東僑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閩東中路17號天安世家B棟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8、詢問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nèi)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復。供應商提出的詢問或者質(zhì)疑超出采購人對采購代理機構委托授權范圍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告知供應商向采購人提出。
9、供應商對本次磋商活動事項提出質(zhì)疑的時限及提交的書面質(zhì)疑材料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應商須知第21條要求執(zhí)行。
10、有關本項目磋商的相關信息(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補充)及資料下載,泰宇建筑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將通過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寧德市有信產(chǎn)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http://www.china-cr.net/)發(fā)布,請潛在供應商隨時關注相關網(wǎng)站,以免錯漏重要信息。
1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招標代理機構信息 |
代理名稱 |
泰宇建筑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寧德市東僑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閩東中路17號天安世家B棟6梯301室 |
郵編 |
35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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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專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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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 戶 名:泰宇建筑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寧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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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 戶 行:興業(yè)銀行寧德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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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 號:137010100100336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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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招標代理服務費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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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 戶 名:泰宇建筑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寧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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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 戶 行:建設銀行寧德東僑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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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 號:35050168610700001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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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信息 |
姓 名 |
小 胡 |
電 話 |
0593-2951696、17305932330 |
電子信箱 |
1664394769@qq.com |
13、采購人信息
采購人信息 |
單位名稱 |
福建鸞城城鎮(zhèn)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qū)蕉城北路5號2梯3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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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
吳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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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方式 |
0593-2823788 |
附:《磋商項目一覽表》
磋商項目一覽表
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合同包 |
品目號 |
采購標的 |
主要采購需求 |
數(shù)量 |
預算金額/最高限價 |
磋商保證金 |
1 |
1-1 |
飛鸞城鎮(zhèn)綜合污水處理廠—臨時用水工程 |
詳見第三章《磋商內(nèi)容及要求》 |
1項 |
267151.00 |
0 |
注:
1、供應商須按合同包報價,不得僅對一個合同包中的部分內(nèi)容進行報價,否則其報價將被拒絕。評定成交以合同包為單位。
2、供應商本項目報價為全包價,以人民幣為結算單位,包括數(shù)據(jù)收集、調(diào)查與分析、人工、材料、儀器設備使用、辦公、住宿、交通、管理、稅費等完成本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
3、成交供應商不得轉包他人,若發(fā)現(xiàn)轉包,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4、供應商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權的供應商代表參加磋商會,隨時接受磋商小組詢問,并予以解答。
5、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小型、微型企業(yè),適用于(合同包1)。監(jiān)獄企業(yè),適用于(合同包1)。促進殘疾人就業(yè) ,適用于(合同包1)。信用記錄,按照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①信用記錄查詢的截止時點:本項目磋商公告發(fā)布后,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②信用記錄查詢渠道: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詢記錄和證據(jù)留存的具體方式:供應商應同時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時點前通過上述2個網(wǎng)站獲取的信用信息查詢結果,信用信息查詢結果應為從上述網(wǎng)站獲取的查詢結果原始頁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圖。查詢結果的審查:①由磋商小組通過上述網(wǎng)站查詢并打印供應商信用記錄(以下簡稱:“磋商小組的查詢結果”)。②供應商提供的查詢結果與磋商小組的查詢結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組的查詢結果為準。③因上述網(wǎng)站原因?qū)е麓枭绦〗M無法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的(磋商小組應將通過上述網(wǎng)站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時的原始頁面打印后隨磋商文件一并存檔),以供應商提供的查詢結果為準。④查詢結果存在供應商應被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相關信息的,其資格審查不合格。 其他政策:①根據(jù)《福建省政府采購項目采購文件編制禁止性條款》的規(guī)定,供應商的“信用記錄查詢結果”可由相關網(wǎng)站上查詢得知,若供應商未提供該證明材料的則不視為資格審查無效。在磋商小組查詢結果存在供應商應被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相關信息的,其資格審查才視為不合格。
附件: